(一)双方自行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原则,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沟通解决争议。
(二)协商不成时,申请第三方调解,借助中立机构或个人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三)争议较大且合同有仲裁条款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四)合同无仲裁条款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五)处理纠纷期间,注意收集保存转让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些书面材料可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