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虽为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但并非申请劳动仲裁的必要条件。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通过多种替代材料证明劳动关系。
(2)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能从经济往来和社会保障层面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联。
(3)“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以及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和考勤记录等,直接体现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的工作与管理。
(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可作为旁证,辅助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只要满足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有明确仲裁请求和理由、属于受理范围的条件,即可申请劳动仲裁。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情证据收集难度不同,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