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紧密相关,其长短受劳动合同期限约束,且有明确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2.对于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有不同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超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不超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六个月。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仅约定试用期,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4.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时长。劳动者要了解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遇到试用期约定不合法情况,可与单位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