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调解签收调解书后,若双方都认可,就应按调解书履行,不能随意起诉。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想推翻调解书,需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然后向法院申请撤销。
(三)法院审查后若情况属实,会裁定撤销原调解书,当事人可重新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其中包括违反法定程序等,虽这里说的是仲裁裁决,但调解相关若存在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等类似情况,同理可参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