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二手房交付后发现房屋漏水,责任承担因情况而异。交付前存在问题且出卖人隐瞒,出卖人担责;正常损耗或意外且出卖人无过错,买受人担责,保修期内可找开发商;相邻方原因导致的,相邻方担责。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出卖人有义务保证所售房屋质量符合正常使用标准。若出卖人故意隐瞒交付前就存在的漏水问题,未如实告知买受人,这构成违约,需承担维修或赔偿责任。若漏水是正常使用导致的自然损耗或意外事件造成,且出卖人无过错,维修责任通常归买受人,不过若房屋在质量保修期内,可联系开发商维修。若因相邻方如楼上住户装修不当等原因导致漏水,相邻方需承担维修和赔偿责任。如果遇到二手房漏水责任认定和处理的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