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起诉离婚不接收传票,法院会采取合法送达方式。比如留置送达,送达人会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到场,记录拒收情况后把传票留在住所;还有公告送达,适用于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经过法定期限就视为送达。
(二)若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自身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
(三)建议积极应诉,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相关材料等,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和理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