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计算经济补偿金时,若工作年限不满半年,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
(二)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按正常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