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方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追认是通过书面声明、口头告知等明确意思表示向相对人承认合同效力,其优点是直接清晰,能迅速确定合同的效力状态,让合同双方明确权利义务。
(2)默示追认是通过可推断的行为来实现。一种是以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表明对合同效力的认可;另一种是在知晓合同存在及内容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作反对表示,按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视为追认。
(3)不管是明示还是默示追认,都要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样能避免合同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保障交易的稳定性和各方的合法权益。
提醒:
在面对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时,要注意及时行使追认权,避免因期限问题导致合同效力出现争议。不同情况的合同追认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