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提供劳务致自身损害:应判断双方过错程度,按过错承担责任。若提供劳务者有过错,接受劳务方赔偿责任会减轻;若接受劳务方无过错,可依公平原则给予补偿。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
(二)因第三人行为致劳务者损害:劳务者可要求第三人担责,也能要求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赔偿途径:先尝试协商,协商无果,劳务者收集劳务合同、医疗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