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维权基础。
(二)申请工伤认定: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工伤后,确定伤残等级,便于后续索赔。
(四)申请仲裁:若老板仍不赔偿,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五)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