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商标异议是针对初步审定公告商标的争议方式。当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发现其违反商标法规定,像与他人在先商标近似、侵犯他人在先权利等情况,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以此阻止商标注册,这是在商标注册过程中设置的一道审查关卡。
(2)商标无效宣告是针对已注册的商标。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通过欺骗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等,商标局可宣告其无效,其他单位或个人也能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无效。对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的请求不受时间限制,这能有效打击恶意注册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提醒: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要确保商标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引发争议。遇到商标争议情况,因案情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