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过20年,一般超过最长诉讼时效,若对方以时效进行抗辩,此时应考虑是否存在符合中止、中断诉讼时效的情形,若存在,可向法院详细说明情况,争取法院支持。
(二)若能证明自己在权利受到损害后并不知道权利受侵害,可尝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查。
(三)在起诉之前,要全面收集与退职相关的各类证据,并综合评估胜诉的可能性,再决定是否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