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单位违法将员工转为劳务派遣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作年限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若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转劳务派遣,员工可要求单位按正常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三)若员工主动同意转劳务派遣且签协议放弃补偿,需谨慎考虑自身权益,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协议争取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