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劳动仲裁中,双方达成和解且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仲裁程序会终结。这种情况下,意味着双方通过协商解决了劳动纠纷,避免了后续的仲裁审理流程。
(2)若要制作调解书,仲裁庭通常需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并作出。这体现了仲裁程序的高效性要求,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及时得到解决。
(3)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延长十五日,即最长不超过六十日能完成从协商到出调解书的流程。
(4)若双方达成和解但未走仲裁程序,仅私下协商,完成时间由双方自行决定,灵活性较大。
提醒:劳动仲裁达成和解后,要注意和解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合法。若选择制作调解书,需关注仲裁庭的时间安排;私下协商时,也建议形成书面协议保障权益,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