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劳动者享有辞职权,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到期劳动关系自动解除,无需老板批准。老板不放人,可留存通知证据,单位克扣工资可投诉或仲裁。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但要遵循法定流程。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是为保障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交接等事宜。履行此义务后,劳动关系到期自然解除,老板无权阻拦。若老板不放人,劳动者留存书面通知证据很关键,邮政快递底单就是有力证明。若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投诉需准备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水平的证据,仲裁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遇到此类劳动纠纷,若不清楚具体操作或有其他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