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例如当劳动者发现工资未按约定发放,就从发现该情况时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2)仲裁时效可因特定情形中断。如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中断后重新计算。比如劳动者向单位提出补发工资要求,此时仲裁时效中断。
(3)仲裁时效也会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像发生自然灾害导致劳动者无法申请仲裁,待灾害结束后时效接着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劳动者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提醒:
劳动者应及时关注自身权益,在时效内主张权利。不同案情时效适用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准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