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签订安置房买卖合同后反悔,按合同约定处理;卖方反悔属违约,买方有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等权利;合同无违约责任约定,买方也可主张损失赔偿;若交易受政策限制合同可能无效,双方应返还财产,过错方赔偿损失。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在安置房买卖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违约责任等内容。若卖方反悔,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完成过户手续,也能选择解除合同,让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像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即便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买方也可要求卖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房屋差价损失。不过,若安置房交易受政策限制,合同可能无效,此时双方应相互返还财产,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损失。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