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积极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维权的基础。
(二)明确赔偿权益:未签合同,从用工次月起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多十一个月;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经济补偿标准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三)协商赔偿: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四)投诉与仲裁: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收集好证据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