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仲裁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有5日的受理决定期,这是保障仲裁程序及时启动的重要时间节点。若受理,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确保其知晓仲裁事宜。
(2)若仲裁委不受理或逾期未作决定,申请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为申请人提供了后续的救济途径。
(3)被申请人收到副本后有10日答辩期,能让其有足够时间准备答辩内容。
(4)仲裁委在开庭5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开庭日期和地点,保障双方做好庭审准备。
(5)正常情况下10-20天左右能收到受理通知,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应在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长15日,明确了仲裁案件的审理期限。
提醒:劳动仲裁各环节有严格时间规定,申请人要留意受理决定和开庭通知,被申请人要按时答辩。不同案情处理时间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