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在争取抚养权上,在子女两周岁以内、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且改变环境不利、男方有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情形,以及子女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有意愿和能力帮忙照顾等情况下有优先条件。
法律解析:
法律从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出发,规定了女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先条件。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对母亲的依赖更强,随母亲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女方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从保障女方生育权益和情感需求角度,会优先考虑。子女长期随女方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可能对其心理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男方存在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显然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而子女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有能力和意愿照顾,也为女方争取抚养权增加优势。如果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疑问或需要更详细的解答,可随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