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避免城镇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在出租房屋前,应确保房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按照许可证规定建设;对于临时建筑,要获得批准并按批准内容建设,同时注意租赁期限不超过临时建筑使用期限。
(二)若已签订可能无效的合同,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出租人可积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或批准延长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使合同变为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