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未达工伤等级但有工伤情况,职工要确认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若已缴纳,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等。若单位未缴纳,这些费用由单位承担。
(二)在停工留薪期,职工可要求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期限一般不超12个月。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单位应负责。
(三)赔偿事宜可先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进行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