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数额、工作年限以及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要求其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和加付赔偿金。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
(四)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