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作为受伤雇员,应及时关注自身伤情及权利受损情况。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和义务人,就要在三年内及时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赔偿,比如与雇主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
(二)如果受伤当时未发现伤情,之后确诊的,要从确诊之日起三年内积极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三)要注意权利受损最长保护期为二十年,若超过二十年才主张权利,若无特殊情况,法院将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