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及时报警,让交警介入,由交警依据双方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划分责任。
(二)明确责任后,若小车全责,要承担电动车方车辆维修、人员医疗、误工等全部损失费用;若电动车全责,需赔偿小车损失,不过机动车一方无责时承担不超10%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责任,按比例分担。
(三)赔偿时,先由小车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商业险或责任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