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醒安排时间。了解清楚离婚冷静期包含周末等休息日持续计算这一规则后,计划离婚时要合理安排好申请时间,避免冷静期最后一日落在法定休假日,以免耽误后续办理离婚证。
(二)重视时间节点。冷静期内考虑清楚是否要离婚,若反悔要及时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满30日后的30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避免因错过时间视为撤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