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期满前,双方应提前沟通是否续约的意向,若不续约,不续约方要及时告知对方。
(二)不续约方需依据协议约定或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工作交接,如移交相关资料、物品等。
(三)双方要及时结算费用,包括劳务报酬、可能存在的报销费用等。
(四)若协议有期满不续约的特别约定,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务协议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该合同订立的规定,双方基于协议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协议期满权利义务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