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撤回起诉离婚,需在法院宣判前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等待法院裁定。
(二)申请撤诉时,要确保是出于自身真实意愿,且不会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这样法院更有可能裁定准许撤诉。
(三)若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离婚诉讼程序就结束了,如同没起诉过。不过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被告起诉或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