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合同被认定无效且涉及损害赔偿,受损方应收集好相关费用凭证,如订约时的差旅费发票、购置原材料的票据、运输及保管费用单据等,以此证明直接损失。
(二)对于间接损失,要尽可能提供与第三人另订合同机会丧失的相关证据,比如洽谈记录、意向书等。
(三)确定双方过错程度很关键,若双方都有过错,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担责任,可通过协商或第三方鉴定来明确各自过错比例。
(四)赔偿数额要合理,不能超过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范围,在主张赔偿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和合理预期提出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