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股东代表利益受损,可通过书面请求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起诉,在特定情形下股东还能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他人侵犯公司权益致损时也可依此程序索赔。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致股东损失,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相关监事起诉;若监事有此类行为,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相关执行董事起诉。若监事会等收到请求后拒绝起诉、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会使股东利益受难以弥补损害,股东可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并且,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时,股东同样能按上述程序起诉索赔。若您在股东权益方面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