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赔偿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死亡证明等,以证实劳动关系和工伤死亡事实。
(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根据当地规定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补助金。
(四)确定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比例计算供养亲属抚恤金,确保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
(五)依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