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工伤主张精神损失赔偿标准内容如下: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288元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6304元(4144元×16个月)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65760(4144元×40个月)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3152(4144元×8个月)
6、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2344元
7、伤残津贴:7624元(自原告停工留薪期满后即2013年8月17日期起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即2013年11月18日)
8、安装假眼费:56000元(计算至70周岁,共7次)
9、精神损失费:20000元。
合计:3594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