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当公司欠薪时,员工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二)计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要求加付赔偿金: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欠薪,公司逾期未付,员工可要求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维权途径:员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