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求员工承担违约金时,员工先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情形。若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或者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公司要求合理,员工应支付违约金,且数额不超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
(二)若不属于法定情形,员工可拒绝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要求。
(三)若公司强行扣除违约金,员工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