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无接触碰撞和解后一般不能再追究,但若和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受损害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协议后再追责。
法律解析:
和解协议在双方自愿签署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当双方按协议履行,就代表对纠纷处理达成一致并放弃进一步追责权利。然而,若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上述特殊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受损害方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撤销协议后,受害方就能重新追究责任方的责任。不过这个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进行。如果遇到无接触碰撞和解后相关的复杂情况,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损或不知如何处理,可以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