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在离婚时争取两个女儿抚养权,女方要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为女儿营造良好生活与教育环境。
(二)收集女儿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像学校证明、社区证明等,以此说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女儿成长不利。
(三)若男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子女的情况,女方应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男方的病历、警方出警记录等。
(四)若女儿已满八周岁,女方可与女儿沟通,尊重其意愿,并让女儿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