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牢记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若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虽不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二)仲裁后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注意劳动纠纷诉讼适用三年的民事诉讼时效,从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