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正常买房申请贷款,双方应积极配合签字,避免因一方不签字影响贷款审批。
(二)若想以个人财产买房且让债务与另一方无关,夫妻双方可签署财产协议明确房屋归属,再向贷款机构申请,看能否免去另一方签字,但要做好可能不被认可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