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要明确自己的医疗期时长,需先确定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对应规则确定医疗期,如实际工作十年以下、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是三个月。
(二)医疗期计算从病休第一天起累计,要留意对应医疗期的累计计算周期,如三个月医疗期在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在医疗期内,职工要知晓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自己能获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的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