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离婚时可主张的经济补偿有家务劳动补偿、困难帮助补偿和过错赔偿三种。家务劳动补偿针对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女方,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困难帮助补偿是在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办法同样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过错赔偿则是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女方应收集承担家务劳动、自身生活困难以及男方过错行为的相关证据。
2.双方先友好协商经济补偿事宜,争取达成一致协议。
3.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