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纠纷为确认之诉,即仅请求确认借名买房协议有效、房屋归自己所有,无需担心诉讼时效问题,可随时主张权利。
(二)若纠纷为给付之诉,如要求出名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要注意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及时主张权利。
(三)一旦发现出名人拒绝配合等损害自身权益的情况,应尽快行动,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后对方以时效抗辩,导致自己败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