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问题上,如果有人反对安装电梯并要求赔偿,首先要明确的是,加装电梯属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改造,根据《民法典》规定,需要由业主共同决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比如采光、通风受到影响等,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比如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等。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是否需要给予赔偿以及赔偿的金额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