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国家工作人员遇到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的情况,应积极说明财产来源,若为合法来源,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收入证明、投资合同等。
(二)若说明财产是其他犯罪所得,要配合司法机关按相应罪名接受处理。
(三)司法机关在认定该罪时,要重点查明财产、支出与合法收入的差额情况,督促行为人说明来源,若行为人不能说明,无需再去查明差额部分财产的具体来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