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您描述的情况来看,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确实存在明显的问题。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您的情况涉及到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 医院多次延误手术时间,且未能及时告知真实情况,可能构成医疗服务合同违约;
2. 医院在您住院期间进行各项检查后又取消手术,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
3. 医院在沟通态度上存在推诿、敷衍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收集保存好所有就诊记录、检查单据、住院证明、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特别是医院通知您手术取消的相关书面或录音证据。其次,建议先通过医院医务科或医患沟通办公室进行正式投诉,要求医院给出明确的手术时间安排,并就前期延误给出合理解释。可以要求医院出具书面说明。如果医院仍不能妥善解决,您可以向当地卫健委投诉,或者考虑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权,要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考虑到您往返就医的实际困难,建议在后续沟通中明确要求医院给出确切时间承诺,并保留追究其延误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