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相应周期支付。
(二)一旦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会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也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