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第三方不签合同原因,若因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和第三方协商合同条款,对其合理诉求进行调整以促成签约。
(二)若第三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查看双方此前有无初步意向或协议,若己方为合同履行做准备并产生费用,可要求第三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并赔偿损失。
(三)若第三方拒绝导致己方商业机会丧失等间接损失,收集证据,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追究责任。
(四)处理过程中,保留与第三方沟通记录、己方准备工作相关凭证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