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复核,即便签了认定书,它只是代表收到,并非认可责任划分。
(二)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需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三)写好复核申请内容,应包括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
(四)了解复核次数限制,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五)注意复核期间的特殊情况,若一方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终止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