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想离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让法院介入处理。
(二)当进行离婚诉讼时,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若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调解没有效果,法院会准予离婚。
(三)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且调解无效,法院同样会准予离婚。
(四)若因一方为情人而离婚,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同时在财产分割上,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