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融资方面,定向增发要选好特定对象,比如有资源、能助力企业发展的战略投资者;优先股融资可在不分散控制权前提下吸引资金,要明确优先股股东权益。
(二)债权融资时,银行贷款要评估自身信用和可抵押、质押资产状况,争取好的贷款条件;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要合理确定期限和利率。
(三)创新融资方式中,资产证券化要确保资产有稳定未来现金流;可转换债券要设定合理转换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
(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债券的发行日期。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