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员工应对公司无法支付工资情况的建议:
(一)员工被迫离职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有权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二)员工可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三)员工应履行告知程序,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明确指出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以及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